罗马书-3

(和合本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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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比别人强呢?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 2 很多,各方面都有。首先,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 3 即使有不信的,这又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实吗?
  • 4 绝对不会!不如说,神是真实的,而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以致你责备的时候显为公义;你被指控的时候一定胜诉。”
  • 5 我姑且照着人的看法来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要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 6 绝对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 7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像罪人一样受审判呢?
  • 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有人毁谤我们,说我们讲过这话;这等人被定罪是应该的。
  • 9 没有义人 那又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绝不是!因我们已经指证: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 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 12 人人偏离正路,一同走向败坏。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没有”:有古卷是“连一个行善的也没有”。。
  •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玩弄诡诈。他们的嘴唇里有毒蛇的毒液,
  •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 15 他们的脚为杀人流血飞跑;
  • 16 他们的路留下毁坏和灾难。
  • 17 和平的路,他们不认识;
  • 18 他们眼中不怕神。”
  • 19 我们知道律法所说的话都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使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 20 所以,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
  • 21 因信称义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 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因信耶稣基督”或译“藉耶稣基督的信”。加给一切信的人。这并没有分别,
  • 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 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得称为义。
  • 25 -
  • 26 神设立耶稣作赎罪祭,是凭耶稣的血,藉着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时显明他的义,让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也称…为义”或译“也称本着耶稣之信的人为义”。。
  • 27 既是这样,哪里可夸口呢?没有可夸的。是藉什么法呢?功德吗?不是!是藉信主之法。
  • 28 所以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于律法的行为。
  • 29 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吗?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
  • 30 既然神是一位,他就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藉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 31 这样,我们藉着信废了律法吗?绝对不是!更是巩固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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