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我們向你們宣揚的:就是我們聽見過、親眼看過、觀察過、親手摸過,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為要叫你們與我們相交(其實我們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4
因此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我們的喜樂可以滿足。5
神是光,所以我們要行在光中 我們從他聽到,又向你們宣揚的福音信息,就是: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6
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
但若我們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能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9
但若我們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繼續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