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7

(新英語譯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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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城牆修完,我安了門扇,守門的、歌唱的和利未人都已派定。
  • 2 我就派我的弟兄哈拿尼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因為哈拿尼雅是忠信的,又敬畏 神過於眾人。
  • 3 我吩咐他們說:「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人尚看守的時候,就要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看守自己房屋對面之處。」
  • 4 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
  • 5 我的 神感動我心,招聚貴冑、官長和百姓,要照家譜計算。我找着第一次上來之人的家譜,其上寫着:
  • 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去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 7 他們是同着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毘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來的。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
  • 8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 9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 10 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名;
  • 11 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 12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 13 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名;
  • 14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 15 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名;
  • 16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名;
  • 17 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 18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七名;
  • 19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名;
  • 20 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名;
  • 21 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 22 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名;
  • 23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四名;
  • 24 哈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 25 基遍的子孫九十五名;
  • 26 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共一百八十八名;
  • 27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 28 伯亞斯瑪弗家人四十二名;
  • 29 基列 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 30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 31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 32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一百二十三名;
  • 33 別的尼波人五十二名;
  • 34 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 35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 36 耶利哥的子孫三百四十五名;
  • 37 羅德、哈第、阿挪的子孫共七百二十一名;
  • 38 西拿的子孫三千九百三十名。
  • 39 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
  • 40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
  • 41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 42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 43 利未人:何達威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 44 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名。
  • 45 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八名。
  • 46 殿役: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 47 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 48 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薩買的子孫、
  • 49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 50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 51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 52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 53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 54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 55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 56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 57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 58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 59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 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 60 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 61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 62 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 63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 64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着,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 65 省長指示他們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 66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 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 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 69 (7:68)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 70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 71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 72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 73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殿役,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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