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身和婚姻 论到你们信上所说的「男人最好不近女色」。
2
但因有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当用合宜的婚姻生活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拒绝,除非双方同意,才可暂时分房,以便专心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6
我这话是退一步的说法,不是命令。
7
我愿意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8
我对着没有结婚的和寡妇说,若他们能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结婚。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结婚为妙。
10
对那已经结婚的,我这样吩咐(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妻子不可和丈夫离婚。
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只能和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与妻子离婚。
12
我对其余的人说(我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与妻子离婚。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和丈夫离婚。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分别为圣,不信的妻子也因着丈夫分别为圣。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婚,就由他吧。无论是弟兄或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受约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将丈夫带入救恩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将妻子带入救恩呢?
17
选召的处境 不过,各人要照着 神呼召时所分配的而生活。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18
有人受了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19
受割礼不算甚么,不受割礼也不算甚么,守 神的诫命才是要紧的。
20
各人蒙召时是甚么身分,就守住这身分。
21
你是作奴仆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重获自由,就当掌握机会。
22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自由人;同样,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成为人的奴仆。
24
弟兄姐妹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25
持守独身 论到没有结过婚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以蒙主怜恤、得蒙信任的身份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26
鉴于现临的危机,我认为各人最好维持现状。
27
你有妻子的约束呢?就不要求离婚;你没有妻子的约束呢?就不要结婚。
28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些人要面对困境,我却愿意你们免遇这些难题。
29
弟兄姐妹们,我对你们说:时候无多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流泪的要像不流哭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的,置买的要像没有产业的,
31
享用世界的,要像没有享尽的。因为这样子的世界将要过去了。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33
娶了妻的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34
这样就分心了。没有出嫁的妇人或处女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成为圣洁。已经出嫁的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限制你们,乃是要叫你们不分心的,殷勤的,有份量的服事主。
36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结婚就是了。
37
倘若人心意坚定,没有必要,并且可以自己作主,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38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见,她若能维持现状更有喜乐,我想自己也是被 神的灵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