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财产的条例 (21:37)「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或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2
「人若遇见贼挖墙洞,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算他有流血的罪;
3
若太阳已经出来,就算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必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
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5
「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牧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6
「人若失火蔓延至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7
「人若将银钱或物品交付邻舍保管,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8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带见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9
所有非法拥有的案件,无论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甚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
10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带走,无人看见,
11
那看守的人,要向着耶和华起誓,没有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12
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
13
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
14
「人若向邻舍借牲畜,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必要赔还。
15
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因为雇价已包括了。
16
道德与礼仪的规定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发生性行为,他必要下聘娶她为妻。
17
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18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19
「凡与兽淫合的,必要把他治死。
20
「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21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22
「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
23
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哀求,我必定听他们的哀声,,
24
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25
「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26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
27
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怎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垂听,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28
「不可亵渎 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29
「不可扣留你从你谷仓中和酒醡中当献上的。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30
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31
「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