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18

(聖經新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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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遵守道德生活的律例 耶和華對摩西說:
  • 2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3 你們從前住過的埃及地,那裡的居民的行為,你們不可隨從;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的居民的行為,你們也不可仿效。你們不可跟隨他們的風俗行。
  • 4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謹守我的律例,要遵照奉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 5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人應該遵行這些,按照它們生活,我是耶和華。
  • 6 不可亂倫 “你們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揭露她的下體;我是耶和華。
  • 7 你不可揭露你父親的下體,就是你母親的下體;她是你的母親,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
  • 8 你父親的妻子的下體,你不可揭露;那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 9 你姊妹的下體,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或是異父同母的,是在家裡生的,或是在外面生的,你都不可揭露她們的下體。
  • 10 你的孫女,或是你的外孫女的下體,你都不可揭露,因為她們的下體就是你自己的下體。
  • 11 你的繼母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的下體,是你的妹妹,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
  • 12 你不可揭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 13 你不可揭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 14 你不可揭露你叔伯的下體,不可親近他的妻子,她本是你的嬸母。
  • 15 你不可揭露你兒媳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子,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
  • 16 你不可揭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那本是你兄弟的下體。
  • 17 你不可揭露一個婦人的下體,又揭露她女兒的下體;不可娶她的孫女,或是她的外孫女,揭露她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是醜惡的事。
  • 18 妻子還活著的時候,你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她的情敵,揭露她的下體。
  • 19 “在污穢不潔中的婦女,你不可親近她,揭露她的下體。
  • 20 你不可與你同伴的妻子私通,因她而玷污自己。
  • 21 你不可把你的兒子(“兒子”原文作“種子”或“精子”)獻給摩洛,也不可褻瀆你 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 22 你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同睡交合一樣,這是可憎的事。
  • 23 你不可與任何走獸同睡交合,因牠而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走獸面前,與牠交合;這是逆性的事。
  • 24 “你們不可讓這些事的任何一件玷污自己,因為我將要從你們面前趕出去的各族,就是被這些事玷污了自己。
  • 25 連地也被玷污,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就把居民吐出去。
  • 26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這一切可憎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一件都不可作
  • 27 (因為在你們以前住在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的事,就玷污了自己);
  • 28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那地就把你們吐出去,像吐出了在你們以前的各民族一樣。
  • 29 無論甚麼人,行了一件這些可憎的事,必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 30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吩咐,免得你們行那些可憎的風俗,就是你們以前的人所行的,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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