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與異族通婚 “完成這些事以後,眾領袖前來見我,說:‘以色列民、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從當地的民族中分別出來,他們隨從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和亞摩利人行可憎的事。
2
他們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子娶了這些外族的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族與當地的民族混雜了;而領袖和官長竟是這不忠的事的罪魁。’
3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我的衣服和外袍,拔掉頭上的頭髮和鬍鬚,驚懼地坐著。
4
所有因著以色列 神針對被擄歸回的人之不忠、對他們所說的話而戰兢的人,都聚集到我面前。我驚懼地坐著,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5
以斯拉認罪禱告 “獻晚祭的時候,我在禁食中起來,穿著撕裂了的衣服和外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 神張開雙手,
6
禱告說:‘我的 神啊,我感覺羞恥慚愧,不敢向我的 神你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多至滅頂,我們的罪過滔天。
7
從我們列祖的日子直到今日,我們罪惡深重,由於我們的罪孽,我們和我們的王,以及祭司,都被交在各地的列王手中:被刀殺、被擄掠、被搶奪,丟臉蒙羞,就像今天的光景一樣。
8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 神恩待我們片時,給我們存留一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像釘子釘在他的聖所那樣的安穩,讓我們的 神光照我們的眼睛,使我們在所受的奴役中稍得復興。
9
雖然我們是奴隸,但在奴役中,我們的 神仍然沒有撇棄我們,反而使我們在波斯列王面前得蒙恩惠,使我們復興,建立我們 神的殿,重修毀壞的地方,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
10
我們的 神啊,現在,我們還可以說甚麼呢?只能說:我們又離棄了你的誡命,
11
就是你曾藉著你的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你說:你們進去要得為業之地是污穢的,充滿了當地民族的污穢,他們可憎的事使這地從這邊到那邊都充滿了他們的不潔。
12
所以,你們不可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你們永遠不可尋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把這地留給你們的子孫作產業,直到永遠。
13
雖然因著我們許多的惡行和重大的罪過,這一切就臨到我們身上,但我們的 神啊,你懲罰我們實在輕於我們的罪孽所應得的,還給我們留下這些逃脫的人。
14
我們怎可以再違背你的誡命,與這些行可憎事的民族通婚呢?如果我們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消滅我們,以致沒有一個剩餘,或是逃脫的人嗎?
15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你是公義的!我們現今才可以留下,成為逃脫的人。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是有罪過的,因此沒有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