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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道的顯現 論到生命之道、那從起初就有的、我們曾聽見、曾親眼看見、曾觀看而親手摸過的 道:2
(這生命顯現過了,我們曾看見過,如今就在作見證,將這生命、真而永的 生命、那與父同在、而向我們顯現過的、傳布給你們)。3
使徒之傳布、團契與喜樂 我們曾看見過曾聽見過的、現在也傳布給你們,是要讓你們也和我們有團契;而我們這團契又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 有的團契。4
我們將這些事寫出來,是要使我們的喜樂得到完滿。5
上帝乃是光 上帝乃是光,在他裏面都沒有黑暗:這就是我們從他所聽見、如今又傳告你們的信息。6
光暗之分 我們若說‘我們與他有團契’,又在黑暗裏行,便是撒謊,不按真實而行。7
但我們若在光裏行,如同上帝 上帝:希臘文作‘他’字;9、10節同。在光裏,那我們就彼此有團契了,而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潔淨我們一切的罪了。8
我們若說‘我們沒有罪’,便是欺騙自己,真實就不在我們裏面了。9
我們若認我們的罪,上帝是可信可靠,是公義的,他必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
我們若說‘我們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撒謊者,他的道就不在我們裏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