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的條例 “人娶了妻、做了那女人的丈夫以後、若因發現妻子有醜事,以致妻子在他眼中不蒙恩愛,他便給她寫了離婚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他的家;
2
那婦人離開他家以後,去跟着別人;
3
這以後的丈夫也不愛她,也給她寫了離婚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他的家;或者娶她為妻的這以後的丈夫死了;
4
那麼、打發她出來的這以前的丈夫就不可在婦人 這樣蒙了不潔以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永恆主面前可厭惡的事;你不可使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為產業的地蒙受罪污。
5
新娶妻的不必服役 “新娶妻的人不可出去從軍,也不可將任何公務掛在身上,他可以免服公役在家一年,和他所娶的妻子一同歡樂。
6
不可拿人的石磨做當頭 “不可拿 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做當頭,因為那是等於拿 人的性命做當頭。
7
拐帶人口的必須被處死 “若有人被發現把 以色列人中的一個族弟兄拐帶着走了,去當奴才看待,或是把他賣了,那拐帶人的就必須死;這樣,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
8
要謹守痲瘋屬災病的條例 “在關於痲瘋屬災病上、你要謹慎、照祭司 利未人所指教你們的一切事極力謹慎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就要怎樣遵行。
9
你要記得你們出了 埃及、在路上的時候、永恆主你的上帝向 米利暗所行的事。
10
要怎樣處理抵押品 “你借給你的鄰舍、不拘所借出的是甚麼,你總不可進他家去拿取他的抵押品。
11
你要站在外面,讓那向你借的人把抵押品拿出來給你。
12
他若是個貧困的人,你不可留他的抵押品而去睡覺。
13
日落的時候、你總要把抵押品還給他,讓他蓋着自己的外衣睡覺,他就給你祝福;這在永恆主你的上帝面前就算為你的仁義了。
14
要當天發給工錢 “困苦貧窮的雇工、無論是你的族弟兄、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你的城內的、你都不可欺壓他。
15
你要當天發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才給他——因為他貧困,他心直掛念着那工錢——恐怕他呼求永恆主而控告你,你就有了罪。
16
定罪不可相牽連 “父親不可因兒子的緣故而被處死,兒女也不可因父親的緣故而被處死:各人只要各因自己的罪 而被 處死。
17
要關照寄居者和孤兒寡婦 “你不可對寄居的 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當頭。
18
要記得你在 埃及做過奴隸,永恆主你的上帝將你從那裏贖救出來;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
19
在法庭上 在借貸上 在收割上 “你在田地裏收割莊稼、若把一捆遺漏在田間,不可再回去拿;那要給寄居的 和孤兒寡婦;好使永恆主你的上帝在你手裏作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20
你打橄欖樹以後,枝子不可再查看;那要給寄居的 和孤兒寡婦。
21
你割取葡萄園 的葡萄以後,所剩下的不可再摘盡了;那要給寄居的 和孤兒寡婦。
22
要記得你在 埃及地做過奴隸;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