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10

(呂振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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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獻平常的火受罰 亞倫的兒子 拿答、 亞比戶拿着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永恆主面前獻平常的火、是永恆主沒有吩咐他們的。
  • 2 就有火從永恆主面前發出,燒滅他們,他們就死在永恆主面前。
  • 3 於是 摩西對 亞倫說:“這就是永恆主告訴 我們說的: ‘在親近我的人中間、我要顯為聖; 在各族之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默默無言。
  • 4 將屍首抬出營外 摩西把 亞倫的叔父 烏薛的兒子 米沙利、 以利撒反叫了來,對他們說:“走近前來,將你們的族弟兄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 5 二人便走近前來,就他們穿着祭司內袍的情狀、將他們抬到營外,照 摩西所告訴 他們的。
  • 6 警告重演 摩西對 亞倫和他兒子 以利亞撒、 以他瑪說“不可蓬頭 散髮 不可蓬頭散髮:或譯‘不要光着頭’。,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免得 永恆主惱怒全會眾;只是你們的族弟兄、 以色列全家、卻要為永恆主所燃燒起的焚燒來哀哭。
  • 7 你們不可出會棚的出入處,恐怕你們死亡,因為永恆主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 摩西的話行了。
  • 8 永恆主告訴 亞倫說:
  • 9 “你和你兒子跟你一同進會棚時,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
  • 10 使你們能將聖的和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分別清楚;
  • 11 又使你們可以將永恆主經 摩西手所告訴 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指教他們。”
  • 12 祭司喫祭物的條例 摩西告訴 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和 以他瑪、說:“你們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要在祭壇旁不帶酵地喫,因為這是至聖的。
  • 13 你們要在聖的地方喫,因為在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兒、和你兒子們的分兒;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 14 至於所搖獻的胸所提獻的腿、你們也要在潔淨的地方喫,你和你兒女跟你一同喫,因為這是你的分兒、和你兒子們的分兒,是從 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給予你的。
  • 15 所提獻的腿、所搖獻的胸、他們要跟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做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這要給你和你兒子們跟你一同 享受、做永遠的分兒:照永恆主所吩咐的。”
  • 16 摩西的惱怒與亞倫的解釋 當下那做解罪祭的公山羊、 摩西找來找去 都找不着;哪知道已經焚燒了! 摩西就惱怒 亞倫剩下的兒子、 以利亞撒、 以他瑪,說:
  • 17 “這解罪祭既是至聖的, 主又將那祭品給了你們、去擔當會眾的罪罰、而在永恆主面前為他們行除罪禮,你們為甚麼沒有在聖的地方喫呢?
  • 18 你看,這祭牲的血竟沒有拿到聖所裏面去呀!你們本該照我所吩咐的準準在聖所裏喫才對呀。”
  • 19 亞倫對 摩西說:“今天他們獻了解罪祭和燔祭在永恆主面前,我尚且遇到了這樣的災,今天我若喫了解罪祭,永恆主哪能滿意呢?”
  • 20 摩西聽了,就認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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