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責以色列人放縱淫逸 以色列國雄長列邦、其中有名之人、爲民所歸、然在郇邑、耽於逸樂、在撒馬利亞山、宴然居處、其禍必不遠矣、
2
可往甲尼至哈末大邑、又至非利士人迦特、遍加巡察、豈有他國、較此國尤尊榮、豈有他境、較爾境尤延袤、
3
居位之人、所行暴虐、以爲報應之理、甚屬茫昧、
4
寢於象牙之榻、臥於棲息之牀、羔則取之於羣、犢則執之於牢、供其饜飫、
5
彈琴作歌、製樂器、一如大闢、
6
以最巨之盂、盛酒醴、以至貴之油、膏肌膚、於約瑟之難、毫不矜憫、其禍必不遠矣。
7
必首先見擄 寢於牀第者、不聞歡呼之聲、必先他人、徙於遠方。
8
耶和華指己誓曰、我耶和華爲萬有之主、維彼雅各、我深疾其顯榮、不悅其殿宇、將遐棄斯邑、以及居民、
9
如一宅之中、猶留十人、亦必死亡、
10
親戚取其屍骸、而焚以火、問室中之人、尙有人與爾共處否、若曰否、必曰爾當緘口、勿稱耶和華名、
11
蓋耶和華曾言必毀其室家、巨細不分、
12
磐巖之上、豈可使馬馳驟、使牛耕耘乎、聽訟之所、當秉公義、惟爾使人茹荼飲酖、
13
嚴斥其喜愛虛偽顛倒是非 爾以虛浮之事、妄自誇詡、自謂力猛、足以勝人、
14
我萬有之主耶和華、必使他國勃然興起、爲爾以色列族之敵、自哈末之道、至曠野之河、使爾困苦難堪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