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3

(委办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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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天父大显慈爱许门徒自称为子 父爱我侪、恩深罔极、赐我侪得称为上帝子、世不识父、亦不识我、
  • 2 良朋乎、今我侪为上帝子、末路若何、未能逆覩、所可知者、主显著时、我见而克肖之、
  • 3 门徒既宜自洁不再犯罪 怀此望者、必自洁如主、
  • 4 作恶则犯法、犯法即作恶、
  • 5 主无罪、尔知主显著、以去吾罪也、
  • 6 与主心交、则不犯罪、犯罪者、未见主、未识主、
  • 7 小子、勿为人所惑、行义者即义如主焉、
  • 8 魔鬼自始犯罪、故犯罪者属魔鬼、上帝子显著、以败魔鬼之行、
  • 9 由上帝而重生者不犯罪、因上帝道存于厥衷、由上帝重生、故不犯罪、
  • 10 上帝子与魔鬼子、由此判然、不行义、不相友者、非由上帝出、
  • 11 宜彼此相爱 尔素闻之道、使尔相友、
  • 12 昔该隐从恶鬼而杀厥弟、杀之何故、非因弟行善、而自行恶乎、尔勿效之、
  • 13 凡我良朋、举世恶尔、勿诧为奇、
  • 14 不友兄弟者、恒在死所、我友兄弟、故知出死入生、
  • 15 怨兄弟者、罪等杀人、尔知杀人者、不得永生、
  • 16 耶稣为人舍命门徒宜效之 基督为我捐躯则其爱我可知、我亦当为兄弟捐躯、
  • 17 人有恒产、见兄弟匮乏、而不开诚施欤、乌能爱上帝哉、
  • 18 小子相爱、勿口尙虚词、必行期实践、
  • 19 由此可知、我从眞理、则于主前、我心亦安、
  • 20 守主诫者有求必得 若心自责、则无所不知之上帝、较我心更明澈、亦将责我、
  • 21 良朋心无可责、则上帝前无惧、
  • 22 如我守上帝命、行其所悦、则求必得之、
  • 23 上帝命我信其子耶稣 基督、遵耶稣命而我侪相爱焉、
  • 24 我守其命、则我心交乎主、主心交乎我、何以知之、主以神赐我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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