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罗门建造数城 所罗门建耶和华殿、及己宫室、越二十年。
2
希兰复归所罗门之侵地、凡有数邑、所罗门重为修葺、使以色列族居之。
3
所罗门往哈末之锁巴、陷之、
4
建近野之达墓、及哈末之府库。
5
又于冈陵平陆均建伯和伦、俱为邑垣、有门有楗。
6
亦建巴拉、与府库、车骑之邑、及在耶路撒冷 利巴嫩所辖之境、凡欲建者、悉建之。
7
所罗门征异族人为役 -
8
所罗门所用以供役事者、非以色列族民、乃在昔未能尽灭之赫人、亚摩哩人、比哩洗人、希未人、耶布士人所遗之子孙、迄于今日、犹供役事。
9
第立以色列人为官长 所罗门不使以色列族服役。使为武士长、军士长、车骑长、
10
其大臣课百工者、二百五十人。
11
法老女移居新宫 所罗门携法老女、自大辟邑、至所建之宫、盖曰、我后不得居于以色列王大辟之宫、因耶和华法匮所至之所、无不成圣。
12
所罗门献祭岁凡三次 所罗门在庑前于所筑之坛、献燔奉事耶和华、
13
每日循例、遵摩西之命、亦于安息日、月朔、及大会、岁凡三次、即无酵节期、七七日节期、搆庐节期。
14
定祭司与利未人之班列使各尽厥职 所罗门遵父大辟之谕、定祭司班列、以供役事、及利未人之职、在祭司前、颂赞奉事上帝、日为其所当为、司阍者各守其门、循上帝仆大辟所命。
15
利未人及祭司、或掌府库、或理他事、不违王命。
16
所罗门建耶和华殿、自筑基至竣工之日、材俱预备。
17
使人泛海诣阿妃取金 所罗门往海滨、至以东地之以旬迦别、及以禄。
18
希兰遣羣仆、谙于航海、偕所罗门仆、驾舟往阿妃、得金六十七万五千两、携至所罗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