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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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聯婚姻則免淫行 論及爾所書者、則男不近女為善、
  • 2 然為淫故、夫各有其婦、婦各有其夫、
  • 3 夫當予婦以所宜、婦於夫亦然、
  • 4 論夫婦合宜之禮 婦不得自主其身、惟夫主之、夫亦不得自主其身、惟婦主之、
  • 5 勿相負、惟彼此契合、暫務祈禱而相離、後仍相聚、免情不自禁、 撒但 因之試爾、
  • 6 我言此、許也、非命也、
  • 7 我願眾皆如我、但各得其賜於上帝、一如此、一如彼、
  • 8 夫婦不可離棄 我謂未嫁娶者、與嫠婦、若恆如我則善、
  • 9 倘不能自制、嫁娶可也、蓋嫁娶愈於慾爍也、
  • 10 若已嫁娶者、我則命之、然非我也、乃主也、曰婦勿去夫、
  • 11 若去之、則無他適、或仍與夫和、夫亦勿棄婦、
  • 12 語其餘、我也、非主也、如兄弟有婦不信、彼喜同居則勿棄之、
  • 13 婦有夫不信、彼喜同居、則勿棄之、
  • 14 蓋不信之夫以婦聖、不信之婦以夫聖、不然、則子女不潔、今俱聖矣、
  • 15 若不信者欲去、則聽之、兄弟姊妹、於此無所縛焉、蓋上帝召我以和也、
  • 16 為婦者、焉知能救爾夫乎、為夫者焉知能救爾婦乎、
  • 17 惟當各依主之頒賜、如上帝所召而行、我命諸會亦如是、
  • 18 門徒當各守身分 人既受割而見召、則勿廢割、未受割而見召、則勿受割、
  • 19 割與不割、皆無足重、惟守上帝誡而已、
  • 20 各宜止於見召時之分、
  • 21 爾為奴而見召、勿以為慮、若能得釋、寧安之、
  • 22 蓋為奴而見召於主、則為主所釋、自由而見召、則為基督之奴、
  • 23 爾以值見購、勿為人奴、
  • 24 兄弟乎、各宜偕上帝而止於見召時之分焉、
  • 25 論守童身 論及處女、我未奉主命、惟蒙主矜恤以為忠、則以己意示之、
  • 26 我意因今時之艱、守其素者為善、
  • 27 既繫於婦、勿求釋、未繫於婦、勿求娶、
  • 28 爾娶非罪、處女嫁亦非罪、但若輩身必遭難、願爾免之、
  • 29 兄弟乎、我姑言之、時日促矣、今而後有妻者當如無妻、
  • 30 哭者如無哭、喜者如無喜、購者如無有、
  • 31 用此世者如不妄用、蓋斯世之情狀逝矣、
  • 32 我欲爾無所慮、無妻者慮主之事、如何悅主、
  • 33 有妻者慮世之事、如何悅妻、
  • 34 婦與處女亦有別、無夫者慮主之事、欲身與靈皆聖、有夫者慮世之事、如何悅夫、
  • 35 我言此為益爾、非縛爾、乃所宜然、俾爾專於事主、心無紛擾、
  • 36 論父聘女與否 或慮待其處女非宜、妙齡已過、事有當行、隨所欲亦無罪、婚嫁可也、
  • 37 人若堅心而無所迫、自行其志、定意留其處女則為善、
  • 38 如是嫁之者善、不嫁之者尤善、
  • 39 論嫠婦改嫁與否 夫在婦繫、夫死婦脫、任所欲嫁、惟宗主者乃可、
  • 40 我意不嫁更為有福、且思我有上帝之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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