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19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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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約沙法見責 猶大 王 約沙法 安歸 耶路撒冷 、而返其宮、
  • 2 先見 哈拿尼 子 耶戶 出迓曰、爾助惡人、愛憾耶和華者、宜乎、因此、耶和華之怒及爾、
  • 3 然爾尚有善事在焉、即除境內之木偶、致志尋求上帝也、
  • 4 約沙法 居 耶路撒冷 、後巡民間、自 別是巴 至 以法蓮 山地、令民復歸其列祖之上帝耶和華、
  • 5 為民立士師 且立士師於境內、在 猶大 之堅城、諸邑皆然、
  • 6 謂士師曰、慎爾所行、蓋爾聽訟非為人、乃為耶和華、爾行鞫時、耶和華與爾偕焉、
  • 7 當寅畏耶和華、慎爾所為、因我上帝耶和華無不義、不偏視、不受賄也、
  • 8 約沙法 亦立 利未 人與祭司、及 以色列 族長於 耶路撒冷 、為耶和華行鞫聽訟、居於 耶路撒冷 、
  • 9 王命之曰、爾當寅畏耶和華、專心誠實行此、
  • 10 爾之昆弟居於各邑、如有訟事就爾、或為流血、或犯法度誡命、典章律例、當訓戒之、免其獲罪於耶和華、致耶和華之怒及爾、與爾昆弟、爾依此而行、則無罪矣、
  • 11 凡屬耶和華之事、大祭司 亞瑪利雅 總理之、凡屬王事、 猶大 族長、 以實瑪利 子 西巴第雅 總理之、 利未 人為爾之有司、當強乃志而行、願耶和華與善者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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