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彰顯給我們那永恆的生命傳給你們。)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實在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4
我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5
神就是光,在他裏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他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
我們若說是與他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
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裏面了。9
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裏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