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在你們中間被釘十字架,已經明擺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使你們不順從真理?
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領受了聖靈,是藉著行律法呢?還是藉著聽從信心呢?
3
你們既以聖靈開始,如今還靠肉身完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5
那供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從信心呢?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屬乎信心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孩子。
8
並且這經文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心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見那屬乎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屬乎行律法的,都是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一直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
沒有人靠著律法在神眼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義人必因信心得生。
12
律法並不屬乎信心,只說: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
13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樹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耶穌基督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心得到所應許的聖靈。
15
弟兄們,我就以人的方式對你們說:雖然只是人的合約,若已經確定了,就沒有人能廢棄或加增。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種子說的。神並不是說眾種子,指著許多人,而是說你那一個種子,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這麼說,神在基督裏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沒有了功效。
18
因為承受產業,若屬乎律法,就不屬乎應許;但神是藉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
這樣說來,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種子來到,並且是藉眾天使經一位中保之手設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做的;神卻是一位。
21
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賜下一個能給人生命的律法,義就實在是本乎律法了。
22
但經文把眾人都圈在罪之下,使這應許藉耶穌基督的信心,歸給那些相信的人。
23
但在信心到來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後來的信心被啟示出來。
24
因此,律法曾是我們的教師,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心稱義。
25
但這信心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教師手下了。
26
你們因對基督耶穌的信心,都是神的孩子。
27
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由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種子,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