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0

(英王欽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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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耶穌叫了他的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靈,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 2 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的兄弟約翰,
  • 3 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姓達太的拉巴由,
  • 4 迦南人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 5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 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 7 邊走邊傳,說:天國近了!
  • 8 醫治病人,叫長大痲瘋的潔淨,叫死人復活,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給予。
  • 9 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
  • 10 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上衣,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食物是應當的。
  • 11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鎮,要打聽那裏誰是配得的,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 12 進他家裏去,要請他的安。
  • 13 那家若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 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 16 看哪,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聰明像蛇,馴良像鴿子。
  • 17 但是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他們的會堂裏鞭打你們;
  • 18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總督和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 19 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
  • 20 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
  • 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女,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他們的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 22 並且你們要為我名的緣故被眾人恨惡。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23 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裏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各城,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 24 門徒不能高過師傅,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 25 門徒和師傅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 2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光中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傳講出來。
  • 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 29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文錢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 30 但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 31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 32 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承認他;
  • 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 34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動刀劍。
  • 35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不和,女兒與母親不和,媳婦與婆婆不和。
  • 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 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屬我;
  • 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屬我。
  • 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 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 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的賞賜。
  • 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絕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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