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稱你們的姐妹為路哈瑪。
2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眼前的淫相和胸間的淫態,
3
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她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
4
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
5
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隨從我所愛的;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6
因此,看哪,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
7
她必追隨她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現在還好。
8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穀物、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為巴力預備。
9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穀物新酒收回,也必將給她遮蓋赤身的羊毛和麻奪回來。
10
現在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淫行;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11
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新月、安息日,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
12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
13
我必追討她給諸巴力燒香的日子;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看哪,後來我必誘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15
她從那裏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裏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
16
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不再稱呼我巴力;
17
因為我必從她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
18
當那日,我必為他們與田野的走獸和天上的飛鳥,並地上的爬物立約;又必從這地折斷弓和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
19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是的!以公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
20
也以信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耶和華。
21
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諸天,諸天必應允地;
22
地必應允穀物、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
23
我必將她種在這地歸我。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們說:你是我的民;他們必說:你是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