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
3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地上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4
他們必死得很苦,無人哀哭,必不得埋葬,必在地上像糞土,必被刀劍和饑荒滅絕;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5
耶和華如此說:不要進入喪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6
連大帶小,都必在這地死亡,不得埋葬。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也不使頭光禿。
7
他們有喪事,人必不為他們而撕裂,因死人安慰他們;他們喪父喪母,人也不給他們安慰的杯喝。
8
你也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
9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在你們眼前,在你們還活著的日子,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
10
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什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什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神犯了什麼罪呢?
11
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父輩離棄我,隨從別神,侍奉敬拜它們,卻離棄我,不遵守我的律法,
12
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父輩更厲害;因為,看哪,各人隨從自己妄想的惡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
13
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父輩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裏必晝夜侍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
14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兒女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15
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兒女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父輩之地。
16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他們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
17
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隱藏,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
18
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
19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要塞;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外邦人必從地的盡頭來到你這裏,說:我們父輩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20
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它們不是神。
21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