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18

(英王钦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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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份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这就是他的产业。
  • 2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对他们说的。
  • 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份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肩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 4 初收的谷物、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 5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的众子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侍奉。
  • 6 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 7 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侍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侍奉一样。
  • 8 除了他卖祖上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份祭物与他们同吃。
  • 9 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 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他的儿女从火中经过,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 11 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招魂的。
  • 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 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完全。
  • 14 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 15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聚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 17 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 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我的话放在他口中;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他的都告诉他们。
  • 19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 20 若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说我所没有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 21 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未曾说过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 22 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未曾说过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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