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事做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从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中分别出来,仍效法这些国的百姓,行他们可憎的事。
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人的女儿为妻,以致圣洁的种子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众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3
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恐而坐。
4
凡为以色列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恐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情沉重,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耶和华我的神举手,
6
说: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7
从我们父辈直到今日,我们的罪恶极大,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我们的君王、祭司都交在这些地的列王手中,刀剑、掳掠、抢夺、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8
现在耶和华我们的神暂且施恩与我们,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我们的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睛,使我们在捆绑之中稍微复兴。
9
因为我们是奴仆,然而在捆绑之中,我们的神仍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王眼中向我们施怜悯,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
10
我们的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诫命,
11
就是你藉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
12
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寻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财富,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孩子永远为业。
13
我们的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施行这样的拯救。
14
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诫命,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能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呢?
15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