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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給瑪拿西和以法蓮一個半支派地業的境界 約瑟子孫拈鬮所得的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但河起,地界從耶利哥水往東,從曠野而上,到伯特利山,2
又從伯特利到路斯,過到亞基境內的亞他綠,3
又往西下到押利提的境界,又到下伯和侖的境界,又到基色,到海為盡頭。4
這境內的地是約瑟的後裔瑪拿西、以法蓮的支派所得了為業的地。5
以法蓮支派分得地業的境界 以法蓮子孫按著門戶所得的地,其界記在下面: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侖。6
其界往西向密米他的北,又向東轉到他納示羅,又由東邊過去往雅挪哈,7
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到拿拉,又近到耶利哥,到約但河為盡頭。8
那界又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到海為盡頭。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門戶所得的地業。9
以法蓮支派在瑪拿西支派的地業中另有幾座城,並屬城的村莊。10
以法蓮支派沒能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 他們沒有驅逐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服事他們,直到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