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斯書-1

(北京官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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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阿摩斯被主呼召,要為主宣告發聲 猶大王烏西亞,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在地震二年前,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斯得默示論以色列,其言記在下面。
  • 2 說:主從郇山宣告“宣告”原文作“號呼”。,從耶路撒冷發聲,放羊的草地必要衰殘零落“必要衰殘零落”原文作“悲哀”。,迦密山頂的百卉必要乾枯。
  • 3 必刑罰亞蘭人 主如此說:大瑪色人犯罪至三至四,更用鐵器擊打基列人。我因這罪降罰報應他們,必不挽回“必不挽回”或作“必不回志”,下同。。
  • 4 我必使火焚燒哈薛的家室,焚毀便哈達的宮殿。
  • 5 我必攻折大瑪色的門閂,除滅亞文平原的居民,從伯伊甸滅絕掌權的“掌權的”原文作“執圭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主說的。
  • 6 必刑罰非利士人 主如此說:迦薩人犯罪至三至四,更多多擄掠人民,交付以東人。我因這罪降罰報應他們,必不挽回。
  • 7 我必使火焚燒迦薩的城垣,焚毀其中的宮殿。
  • 8 我從亞實突滅絕居民,從亞實基倫滅絕掌權的,又加罰與以革倫,使非利士遺民盡都滅亡。這是主說的。
  • 9 必刑罰推羅人 主如此說:推羅人犯罪至三至四,更將擄掠的許多人交付以東人,並忘記弟兄的盟約。我因這罪降罰報應他們,必不挽回。
  • 10 我必使火焚燒推羅的城垣,焚毀其中的宮殿。
  • 11 必刑罰以東人 主如此說:以東人犯罪至三至四,更用刀追殺兄弟,棄絕友愛的情,永遠發怒,時常懷恨。我因這罪降罰報應他們,必不挽回。
  • 12 我必用火焚燒提幔,焚毀波斯拉的宮殿。
  • 13 必刑罰亞捫人 主如此說:亞捫人犯罪至三至四,更剖開基列的孕婦,搶地開廣自己疆土。我因這罪降罰報應他們,必不挽回。
  • 14 到了喧嘩爭戰的日子,勢如暴風狂風的時候,我必使火焚燒拉巴的城垣,焚毀其中的宮殿。
  • 15 他們的王“他們的王”或作“瑪勒堪”即米勒公亞捫族之神名。和群臣一同都被擄掠。這是主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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