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7

(北京官話本)

切换到福音影视网-新版圣经

  • 1 祭司獻贖愆祭的條例 贖愆祭的條例就是這樣:這祭為至聖。
  • 2 在宰火焚祭牲的地方,宰贖愆祭牲,將血灑在祭台的周圍。
  • 3 所有的脂油都當獻上,就是尾和蓋臟的脂油。
  • 4 又須取兩個腰子和其上的脂油,就是靠肋兩旁的脂油,並與腰相近的肝片。
  • 5 祭司都燒在祭臺上,為獻與主的火祭。這是贖愆祭。
  • 6 這祭牲的肉是至聖的,惟祭司的男子可以吃,應當在聖所吃。
  • 7 這肉必歸與獻祭的祭司,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一例。
  • 8 祭司為人獻火焚祭,祭牲的皮必歸與獻祭的祭司。
  • 9 凡素祭,或是爐燒的,或是鍋煮的,或是鏊烙的,都歸與獻祭的祭司。
  • 10 凡素祭,或是油澆的,或是幹的,都必歸與亞倫子孫,大家均分。
  • 11 祭司獻平安祭的條例 與主獻平安祭的條例就是這樣。
  • 12 若為感謝獻祭,須用和油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油貫的細麺,並和油的餅,都配著感謝祭牲,一同獻上。
  • 13 或因感恩而獻祭 另用有酵的餅,配著感謝平安祭牲獻上為祭。
  • 14 從所獻的各樣中取一樣,舉一舉,獻與主,歸與獻平安祭牲的血的祭司。
  • 15 因感謝所獻的平安祭牲的肉,應當在獻祭的日子吃,不可留到次日。
  • 16 或為還願或樂意而獻的 若所獻的祭牲是為還願,或是樂意獻的,須在獻祭的日子吃,吃剩下的,次日也可以吃。
  • 17 祭肉,若剩到第三日,就當用火焚燒。
  • 18 若吃剩到第三日的平安祭牲的肉,必不蒙悅納。所獻的不算為祭,算為可憎嫌的。吃這肉的必自取罪。
  • 19 這肉若挨了污穢的物,就不可吃,應當用火焚燒。凡潔淨的人都“都”或作“方”。可以吃這肉。
  • 20 人若身染污穢,吃獻與主平安祭牲的肉,必在民中滅絕。
  • 21 人若摸了污穢,或人的污穢,或不潔的牲畜,或不潔可憎的蟲“蟲”或作“物”。,吃了獻與主祭牲的肉,必在民中滅絕。
  • 22 禁止吃牛羊的脂油與血 主吩咐摩西說:
  • 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凡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都不可吃。
  • 24 牲畜自死,或被野獸咬死,脂油可以作別的用,只是不可吃。
  • 25 可獻與主,為火祭牲畜的脂油。凡吃的,必在民中滅絕。
  • 26 在你們所住的各處,無論鳥血、獸血,都不可吃。
  • 27 凡吃血的,必在民中滅絕。
  • 28 獻平安祭的祭司當得的分 主吩咐摩西說:
  • 29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凡獻平安祭與主的,必當從他所獻的平安祭牲上取幾樣特獻與主。
  • 30 應當親手奉獻主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胸須在主面前搖一搖。
  • 31 祭司將脂油焚在祭臺上,惟胸歸與亞倫和他子孫。
  • 32 又從平安祭牲上取下右腿,舉一舉,歸與祭司。
  • 33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的血和脂油的,必得這右腿為分。
  • 34 我從以色列人所獻的平安祭牲上,將那所搖的胸,所舉的腿,賜與祭司亞倫和他子孫,永為定例。
  • 35 這是受膏的亞倫和他子孫從獻主的火祭上所應得的分,這是使他們就近前來,派他們在主面前為祭司時候立定的。
  • 36 就是他們受膏的日子,主吩咐以色列人當分與他們的。這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37 這就是火焚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分派祭、平安祭的條例。
  • 38 都是主在西乃山吩咐摩西的,就是主在西乃野曉諭以色列人獻祭與主的日子所吩咐的。
回到本卷目录 回到本版本目录 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