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22

(北京官话本)

切换到福音影视网-新版圣经

  • 1 发现同族人迷失或受伤的牲畜时的条例 你若看见同族人“同族人”原文作“弟兄”,下同。的牛羊失迷了路途,不可掩目“掩目”或作“装作”,下同。没有看见,应当带到那人的那里去。
  • 2 他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可以收留在你家里,等他来寻找,然后还他。
  • 3 他的驴,他的衣服,他所失落的无论什么物件,你若遇见,都当这样行,不可掩目没有看见。
  • 4 你若看见人的牛、驴卧在道路上,不可掩目没有看见,总要帮助扶起来。
  • 5 主憎恶女穿男衣,男穿女衣 女子不可穿男子衣服,男子不可穿女子衣服,凡这样行的,是主你天主所憎恶的。
  • 6 看见鸟窝不可连母带雏取去 你若在路上遇见雀鸟的巢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卵,母鸟伏在雏上,或在卵上,不可连母带雏并取,
  • 7 应当放母,但可取雏。如此,你便可得福享长寿。
  • 8 建造房屋要在房上四围安置栏杆 你若建造新房,应当在房上四围安栏杆,恐怕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你家。
  • 9 不可混种,混牲畜,混纺,衣服四角安穗子 不可将杂样的种种在你的葡萄园内,若是如此,你所种的种所结的子粒和你葡萄所结的果都不可食。
  • 10 你耕地,不可牛、驴并用。
  • 11 你不可穿毛、麻间杂做的衣服。
  • 12 应当在你所披的外衣上四角安穗子。
  • 13 防止诬赖新娶妻子贞洁的条例 人若娶了妻,与她同室之后憎恶她,
  • 14 谤毁她,将恶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室,见她不是童贞,
  • 15 女子的父母就将女子童贞的凭据拿到本城的门,到长老那里。
  • 16 女子的父对长老说:我将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憎恶她,
  • 17 谤毁她,说我见你的女儿不是童贞的,我女儿童贞的凭据却在这里。父母就将布展在长老面前。
  • 18 本城的长老必当将那人惩责,
  • 19 又罚他银子一百舍客勒给女子的父,女子仍为他妻,终身不可休,因为他将恶名加在以色列处女身上。
  • 20 若所告的是真,女子没有童贞的凭据,
  • 21 便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人用石头将她砍死,因为她在父家行淫乱,在以色列人中行了可憎的事。这样,你们从你们中除掉恶事。
  • 22 防止男女行淫的条例 人若与有丈夫的妇人苟合,有人遇见,就将这男、妇一并治死。这样,从你们中将恶除掉。
  • 23 若有女子已为人所聘定,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苟合,
  • 24 就将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砍死他们,女子因为虽在城里,没有喊叫,男子因为玷辱别人的妻。这样,从你们中将恶除掉。
  • 25 男子强奸已受聘女子处治的条例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受聘的女子,强她与他苟合,但将那与女子苟合的男子治死。
  • 26 女子没有该死的罪,不可惩办她,因这事如同人起来打死人一样。
  • 27 因为男子遇见已受聘的女子在田野,女子虽然喊叫,无人来救她。
  • 28 男子与未聘女子苟合处理的条例 若有男子遇见未受聘的女子,强她与他苟合,被人看见,
  • 29 与女子苟合的男子当拿五十舍客勒银子与女子的父。那人既玷辱了这女子,就当娶她为妻,终身不能休她。
  • 30 不可娶继母为妻 人不可娶父的继室,不可掀开父的衣襟“衣襟”或作“被”。。
回到本卷目录 回到本版本目录 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