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19

(北京官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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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宰杀纯红母牛烧成灰用来净水 主吩咐摩西、亚伦说:
  • 2 律法中有一例,我“我”原文作“主”。现在吩咐你们,当晓谕以色列人,将一只无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来,
  • 3 交与祭司以利亚撒,使人牵到营外,宰在他的面前。
  • 4 祭司以利亚撒用指蘸这牛的血,向会幕洒七次。
  • 5 将牛的皮与肉、和血并粪都烧在祭司面前。
  • 6 祭司便将柏香木、牛膝草、绛色线,都抛在烧牛的火中。
  • 7 祭司必不洁到晚,应当洗衣,用水沐浴身体,然后方可入营。
  • 8 烧牛的人,也算不洁到晚,也当用水洗衣,用水沐浴身体。
  • 9 其后,洁净的人当收起牛的灰来,放在营外洁净地方,为以色列人存在那里,为作净水之用,这也算为赎罪祭。
  • 10 那收牛灰的,也算不洁到晚,应当洗衣,这为以色列人和其中住的外邦客旅永远的定例。
  • 11 不洁净的人须撒上牛灰洁净的水才算洁净 凡摸了人死尸的,都必七日不洁。
  • 12 到第三日和第七日,应当用这灰净身,才为洁净。若第三日、第七日不用这灰净身,仍为不洁。
  • 13 凡摸了人死尸不净身的,就玷污了主的圣所,这人在以色列族中必被灭绝,因为净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仍染污秽,仍为不洁。
  • 14 人若死在帐幕,也有定例,进那帐幕的,或已在那帐幕里的,都必七日不洁。
  • 15 凡无盖盖在上头,开着的器皿,也必不洁。
  • 16 凡在田野摸了被刀杀或自死的人的尸,或摸了人的骨头,或摸了坟墓,都必七日不洁。
  • 17 应当为这不洁的人,将那所烧作赎罪祭的母牛的灰取一些来,放在器皿中,倒上活水。
  • 18 必须一个洁净人拿牛膝草浸入水中,拿出来洒在帐幕上,在一切器皿上,在帐幕内一切人身上,又洒在摸了人骨头,或摸了被刀杀,和自死的人的尸,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
  • 19 第三日,第七日,洁净人应当洒水在那不洁净人身上,到第七日,可以使他成为洁净。他更当洗衣服,用水沐浴,到晚方算洁净。
  • 20 人染了不洁却不净身的和摸了净水的人的条例 人若染了不洁,不净身,必在会中灭绝,因为玷污主的圣所,净水没有洒在他的身上,他仍为不洁。
  • 21 这为你们永远的定例。凡洒这净水的人,应当洗衣。摸这净水的人,为不洁到晚。
  • 22 凡不洁的人所摸的必不洁。凡摸了不洁的人必不洁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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